东莞市新广彩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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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东莞市新广彩印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龙眼五路113号2栋102房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新广彩印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龙眼五路113号2栋102房(北纬22°50′18.55″,东经113°41′42.61″)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年生产吊牌300万个、印唛200万个。主要设备为印刷机3台、丝印机2台、覆膜机1台、切纸机1台、裱纸机2台、烫金机1台、啤机3台、钻孔机1台、印唛机2台、空压机2台。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7月编制完成了《东莞市新广彩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30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的审批同意,批文号:东环建〔2019〕16763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为12万元,占总投资的8%。
(4)验收范围
本次自主验收范围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的自主验收工作,固体废物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和批复要求基本保持一致,无变更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并查阅《东莞市新广彩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东莞市新广彩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16763号)、《东莞市新广彩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表明项目的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落实并正常运行。
1、废水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该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印刷、丝印、印唛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使用的水性油墨会产生少量挥发性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经收集后引至“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风机的风量为5000m³/h,,处理工艺为:有机废气→集气装置→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空压机的运行噪声、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及其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
项目印刷、丝印、印唛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使用的水性油墨会产生少量挥发性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经收集后引至“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以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故不做夜间噪声监测,如需进行夜间生产,须按程序申报夜间噪声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七、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k8yrRh3m1MDjUpUqirt1Wg提取码6yvj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rF1ng5W8m2FCblGsO2O-Yg提取码drde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杨小姐
电子邮件:2322637148@qq.com
电话:17876252748
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11月5日,共20天。
东莞市新广彩印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