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宝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东东莞市新宝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树田路1号之一14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新宝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树田路1号之一14栋(北纬22°49′16.05″,东经113°43′27.56″)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50平方米、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服装唛头120万个、服装吊牌70万个。主要设备为丝印机3台、UV烘干机1个、晒网机1台、平面压痕切线机2台、裱纸胶水机1台、钮扣机4台、滚空压机1台。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5月编制完成了《东莞市新宝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18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的审批同意,批文号:东环建〔2019〕12140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为8万元,占总投资的16%。
(4)验收范围
本次自主验收范围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的自主验收工作,固体废物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和批复要求基本保持一致,无变更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验收工作组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并查阅《东莞市新宝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东莞市新宝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12140号)、《东莞市新宝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表明项目的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落实并正常运行。
1、废水
项目制版、洗版工序中产生的废水为24t/a,经固定收集装置收集后交由有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
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91.3t/a,主要的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该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丝印、UV烘干、裱纸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计总风量为6000m3/h,处理工艺为:有机废气→集气装置→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车间机械通风运行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及其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制版、洗版废水经固定收集装置收集后交由有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
项目丝印、UV烘干、裱纸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标准的要求。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东、北面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西面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以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故不做夜间噪声监测,如需进行夜间生产,须按程序申报夜间噪声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七、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https://pan.baidu.com/s/10i00jIslsoamoeZuznqnyw提取码lorn
验收意见:https://pan.baidu.com/s/1YDmBNrOF8CYn_VaACLc9sA提取码xvc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杨小姐
电子邮件:2322637148@qq.com
电话:乐彩汇17876252748
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4日,共20天。
东莞市新宝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